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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公司该如何应对恶意投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日期: 2022-08-09 阅读量: 554

随着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同行之间的竞争日益白热化。那么,面对这种情况,电商应当如何有效维权呢?和纳律所维权部的专家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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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况属于“恶意投诉”呢?


根据现有案例来看,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伪造权利证书、维权授权书或使用失效的权利证书进行投诉;


2、以敲诈勒索或打击竞争对手为目的进行投诉;


3、利用商标审查、专利审查的疏漏,注册一些非显著商标或获得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进行投诉;    


4、明知非法或恶意注册商标,明知专利非自我设计发明,存在在先设计和在先发明,而申请专利进行投诉。


不法商家为了打击对手,通过虚假陈述、伪造凭证和恶意抢注商标等方式,在平台上进行“诬告”,从而使对方的商品被下架,失去参加促销活动的机会,这种恶意投诉,不仅让无辜的电商损失惨重,而且严重破坏了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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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恶意投诉有哪些目的?


近年来,全国以“打假”“维权”为名发起的恶意投诉举报每年超100万件,严重困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影响营商环境。恶意投诉的目的主要有以下2点:


1.钻电商平台评价机制的“空子”,以恶意投诉、恶意差评等手段对平台商家进行敲诈勒索。


2.利用平台投诉机制,伪造、变造权利依据等向同行发起恶意投诉,破坏正常的竞争秩序,通过恶意投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同行合法权益。


3.通过恶意投诉达到一家独大,垄断行业的目的。


三、如何应对“恶意投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 平台申诉

电商在遭遇同行恶意投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可以向平台提供不侵权声明、权属证据、链条完整的授权许可证据等,按照程序进行申诉。


  • 向平台寻求帮助

恶意投诉不仅侵害平台内电商的个体利益,同时也可能对电商平台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消极影响。


特别是恶意投诉者往往多次大量举报平台内销售的同类产品,使平台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甄别、审查和处理,而且万一下架错误或应采取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平台就要承担责任,影响平台的声誉,降低平台竞争力。


因此,平台也愿意利用其拥有的大量信息数据、先进的算法技术对恶意投诉进行识别,从而高效、精准地识别出疑似恶意的权利人,保留证据,与商家一起联手打击“知识产权流氓”,维护好大促活动的秩序。


  • 向市场监管局投诉

滥用投诉举报权,采取不当甚至是违法手段,干扰平台正常经营活动,实施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的恶意投诉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 提供担保进行反制

一般情况下权利人只要向平台维权,被投诉的电商几乎都会被平台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电商即便提起申诉也至少要有15天的反通知等待期。


为了缓和反通知等待期过长可能带来的交易损失问题,《电子商务法》修订意见稿中增加了电商可以提供担保这一条款。


如果电商在被投诉后,愿意提交担保,则平台须终止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等待权利人的下一步行动。这为被投诉者提供了反制手段,弥合了反通知的时间缺口,也有利于过滤掉恶意投诉者。


当然,如何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如何确定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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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向行为保全机制

简单来讲,反向行为保全是指电商在遇到被恶意投诉的情况下,如不采取措施将会蒙受难以弥补的损害,则其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已下架商品的链接,但需要提供足额的资金作为担保,以保证权利人如能胜诉即可获得充分的补偿。申请反向行为保全可以让电商暂时安心参加平台的大促活动,而且还能促使恶意投诉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为电商准备诉讼或仲裁材料赢得时间。


  • 通过诉讼追究恶意投诉者的责任

电商如认为权利人通知错误,可以在权利人提起诉讼的同时以通知错误为由起诉权利人,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投诉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投诉,不正当竞争,造成电商损失为由,要求投诉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具体流程如下:

① 采取公证或其他证据保全方式,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行为造成的损失证据进行固定;

② 申请平台披露或委托机构合法调查行为人主体信息,确定侵权主体;

③ 委托律师联系侵权方,与侵权方进行谈判或发送律师函;

④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 向公安局举报

恶意投诉的行为,偏离了立法本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初衷,破坏了市场营商环境,也侵占了消费者正当维权的执法资源。一旦查实对方打着“维权”“打假”旗号实施恶意投诉,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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