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前身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一般始于每年4月20日,于4月26日即世界知识产权日结束,为期一周。
主要是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为了鼓励和支持种业科技的创新,我国实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针对授权品种进行生产、销售、繁殖等行为,均需要经过植物新品种权人的许可,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3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的《新种子法》以及新近联合印发的《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更是全面加强了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这首先就要求种子的生产经营者一定要严格把关,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真实完整的标签和使用说明,对种子的质量负责;依法建立和保存种子的生产经营档案,确保可以追溯种子的来源和销售的去向;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的违法行为,这不仅挫伤种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更危及了我们国家的粮食安全。
为了打造浙江省农创园区内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省农科院核心知识产权创新、运用、成果转化和保护的能力,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部、技术转移中心与浙江和纳共同策划了此次线上活动,由和纳创始人刘宗豪为大家讲述“植物新品种权的转化与保护”,也欢迎所有嘉宾积极参与。
浙江和纳律师事务所
浙江和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拥有法学、电子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从事知识产权行业13年,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经验。擅长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疑难业务,公司股权设计、互联网电子商务维权、申诉与管理,知产侵权与维权、市场企业知识产权规划、战略制定与管理。辅助过大华股份、银江股份 、卓尚服饰、爱生药业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知识产权,以及娱乐影视圈的薛之谦、黄晓明明星公司有关的知识产权及肖像权侵权服务。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菜用大豆豌豆育种与栽培研究室专家
主要从事菜用大豆、豌豆等菜用豆类的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生物分子育种技术研究与利用,以及菜用大豆、豌豆和白菜等蔬菜品种的引选、推广及种子产业化工作。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菜用大豆豌豆育种与栽培研究室专家
主要从事番茄、辣椒等蔬菜新品种的选育和推广工作,主持国家和省成果转化项目各1项;承担国家863项目子课题、省重大等国家和省级项目等10多项;“‘浙粉202’、‘浙杂203’和‘浙杂204’系列番茄品种的选育和推广应用”,近5年番茄新品种推广200万亩以上。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籼粳杂交稻育种研究室专家
作物与核技术利用研究所副所长
中国农学会水稻专业委员会委员
博士、研究员,1987年毕业于浙江农业大学农学系,1990年毕业于浙江农业大学作物遗传育种专业,获硕士学位,2004年获浙江大学博士学位,浙江省“151”第二层次人才。主要从事水稻遗传育种与水稻分子生物学研究:成功培育18个水稻品种“浙优18”等6个籼粳杂交稻品种;“协优963”等5个籼型杂交稻,“浙优12号”等5个粳型杂交稻,“紫糯18”等2个特种稻品种,5个籼稻不育系和5个粳稻不育系。所育成品种的推广与应用,对稳定我国水稻生产、实现粮食安全和提高农业效益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籼型杂交稻育种研究室专家
作物与核技术利用研究所水稻室副主任
1986年6月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遗传育种专业。先后主持承担或参加国家、省、市等科技项目10余项。先后育成籼型杂交水稻新品种17个,不育系3个。浙恢7954、钱江1号A、协优7954、II优7954等8个品种获得国家植物品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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