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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纳案例

吃相难看,还涉嫌违法违约!你被App“会员”坑过吗?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万物皆可会员的时代:看视频免广告要会员;买菜免配送费要会员;购物想要优惠也要办会员.....


据统计,目前大众在日常生活中能用到的会员至少有33个,这些APP如果按照年度会员付费,用户一年充会员就得花5000块。


然而,你真的觉得有会员就能万事无忧,尽享便利了嘛?


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那些年遇到过的“会员坑”


“会员坑”中最让人诟病的便是商家随意调整会员规则。


经典案例


罗女士花费9.9元在某平台办理了会员。


当时该平台宣称:成为会员之后每个月都可以免费领取一瓶洗衣液,时效为五年。然而,几个月后,平台却突然通知:只有每个月消费满50元的顾客,才能继续领取衣液,享受平台会员权益。


罗女士很恼火:“平台的做法太让人不舒服了。我们自己办的会员卡,说取消就取消了,规则都是由商家自己说了算。”



还有的商家会对会员进行“二次收费或坐地起价”: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视频平台的超前点播事件。


经典案例

2019年,电视剧《庆余年》热播,平台竟在会员观剧的基础上推出超前点播政策:付费50元提前解锁6集内容。引起了很多付费VIP会员的吐槽和质疑。



此外,还有自动续费、诱导会员充值等“坑会员”问题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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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5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而单方面随意变更用户协议,则有违《民法典》中关于“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规定,缺失契约精神,构成违约行为。


会员本是双赢好事:商家得以直接变现,增加用户粘性,消费者也能从中得到实惠。但一些商家却将这本“好经”念歪,机关算尽,想方设法榨取会员“价值”,给会员埋下了一系列消费陷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和纳律所的吴律师说,“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是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消费者充值会员,意味着和商家之间达成合同约定。商家必须自觉履行约定义务,而不是钻法律空子,通过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免自身责任,损害消费者权益。


如果会员权益受损,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对此,和纳建议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协商不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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