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句话说电影”“3分钟带你看完烧脑/悬疑/惊悚/经典神片xxx”,你会被这样口若悬河的影评号吸引并在不知不觉间点开视频吗?
在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平台见到各类“大神”们对作品的花式剪辑,你是否已经见惯不怪了?
但你有没有想过:从来如此,便对吗?这些作品究竟合法吗?
一般来说,含有剧情内容演绎的短视频有几种类型,如切断分播、剪辑汇编、解说评论等。不同情况,结果可能大相径庭。
具体分析:
将“剧”分成若干段短小的视频,原封不动地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向网络用户演绎播放,按照《著作权法》规定,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 01
对于剪辑汇编、介绍评论类的短视频来说,使用人基于他人作品有一定的“二次创作”,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十二种具体情形,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是否属于对他人作品的“正当的使用”,则还需要进一步判断。 换句话说:我自己看了剧,我向人复述我看到的并表达我的想法,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02
对于合理使用的判断,一般通过“三步检验法”。
去年,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正午阳光、华策影视、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等70多家影视传媒单位和企业发布联合声明,呼吁社会各界对侵权内容予以举报、删除、屏蔽,形成“先授权后使用”的良好行业生态。
声明的声势固然十分浩大,然而却远未达到“一呼百应”的效果,反而收到了网友们疑惑、震惊甚至讽刺的回应:
很多网友都是因为看了短视频介绍才去搜正片,完全禁止,就……emmmm….. 我还蛮喜欢看有些解说的,简短精辟。 我看这些影视公司就是自己拍的片子烂还不许别人评价,说他们拍得差就是侵权、歪曲,夸他们拍得好就该不说话了。 在和纳的吴律师看来,短视频平台侵权行为难以根治的主要原因有三: 很多短视频创作者的版权保护意识不够 侵权一直是群体默会,行业内已经生成了一套规避侵权的技巧,过度担心因版权问题被起诉有博主表示是“想太多了”。 去年3月,优酷出品剧集《冰糖炖雪梨》开播次日,在某手搜索“冰糖炖雪梨”,出现大量切条、整条视频等不同形式的侵权内容。 此后,优酷先后多次发送侵权告知函,要求该平台删除涉案侵权电视剧,不过某手用户仍然在上传作品剧集。 对此,吴律师建议:压实短视频平台保护知识产权的主体责任,加大对短视频平台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下,建立短视频二创授权机制, 尊重并保护版权,才能营造出健康的短视频产业发展环境。各位网友们,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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